电话:15329894551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新闻动态

兴义市2021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来源:招聘网 时间:2021-08-10 作者:招聘网 浏览量:

兴义市2021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

简 章

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事局关于贯彻<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府办发〔2006〕48号)规定,为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增强活力,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报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2021年兴义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通过公开招聘新增人员209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兴义市2021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209名,其中:市直部门31人;市卫生健康系统60名;市教育局118名(初中教师62名、小学教师56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兴义市2021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市直部门职位一览表》(附件1),《兴义市2021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教师职位一览表》(附件2),《兴义市2021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卫生健康系统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3)以下简称《招聘职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2021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报考定向招聘在兴义市脱贫攻坚工作中担任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和前沿指挥所人员(以下简称为驻村干部)满1年及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人员职位的学历放宽到中专(技校、职高、高中)及以上。

2.截止到报名前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到我市基层服务满2年及以上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3.具有中专(技校、职高、高中)及以上学历且在兴义市脱贫攻坚工作中担任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和前沿指挥所人员(以下简称为驻村干部)满1年及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人员。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现在兴义市单位及乡镇、街道(不含顶效、木陇、郑屯、鲁屯、万屯)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且连续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警务辅助人员。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入伍前属于兴义户籍且从兴义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6.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2019、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的高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8月2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23日及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学历)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0年8月23日以后出生);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5年8月23日以后出生);在兴义市脱贫攻坚工作中担任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和前沿指挥所人员(以下简称为驻村干部)满1年及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5年8月23日及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拟报考职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8.兴义户籍或兴义生源指截止至报名前具有兴义户籍或《居民身份证》号为522321或522301开头的。

9.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2019年、2020年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10.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3)截止报名(以录(聘)用文件的时间为准)以前,通过政策性安置、公开招考(聘),录(聘)用的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工勤)。(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和在兴义市脱贫攻坚工作中担任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和前沿指挥所人员(以下简称为驻村干部)满1年及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人员除外);

(4)服务期未满、仍在岗(含2021年已经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8)任职(工作)或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9)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职位的人员;

(10)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1)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2016年1月1日以前的按当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执行);

(12)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1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5)人事档案不符合组织人事部门相关要求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qxn.gov.cn/zwgk/zfjg/zrlzyshbzj/index.shtml、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gzxy.gov.cn/gzxysite/xysrsj/)网站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须在2021年8月23日9:00至8月25日17:00期间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点击“网上报名”再选择“黔西南州入口”进行报名并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和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如实填写《2021年9月贵州省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4),并上传本人近期(近三个月内)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名申请提交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注意: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因审核未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须进行报名确认操作。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后,考生将不能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若不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在8月25日以后就不能再次确认提交,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

考生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根据职位要求,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报名期间,每日报名结束后,将在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gzxy.gov.cn/gzxysite/xysrsj/)网站公布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职位 (以缴费人数为准),供报名人员参考,由于报名人数多、容易造成网络拥挤,请考生及时报名。

2.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9:00至8月26日17:00。

(1)资格初审由市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市直部门职位的资格初审,由市招聘办从市直部门抽调相关人员组织实施;市卫生健康系统职位的资格初审,由市招聘办从市卫生健康局抽调相关人员组织实施;市教育局职位的资格初审,由市招聘办从市教育局抽调相关人员组织实施。招聘单位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招聘单位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8月25日17: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经市招聘办审核同意后,由资格初审单位进行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的责任。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于8月27日17:00前须本人向市招聘办提出申请,经市招聘办同意后资格初审单位进行修改,其他信息有误的,如未影响报考资格就不再进行信息修改。

(3)2021年8月25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与市招聘办联系。

(4)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所有报考人员于2021年8月23日9:00至8月27日17:00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确认并缴费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市招聘办商改报单位同意后,改报其他职位,改报职位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9日17:00前。市招聘办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21年9月6日9:00至9月9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现场加分确认及审查

1.现场加分审查工作由市招聘办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市招聘办在“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gzxy.gov.cn/gzxysite/xysrsj/)”网站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相互转告,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览以上网站发布的信息而造成本人不能加分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加分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获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获县级以上表彰者,加2分。

(2)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3)黔西南州户籍农村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加5分。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入伍前属于兴义户籍且从兴义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报考其他职位加10分,报考定向招聘职位的不予加分。

3.加分审查期间须在网上打印统一格式的《报名信息表》及《加分申请表》各一份,并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子女,须提供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获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和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

(3)农村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须提供《农村独生子女证》或《农村二女绝育证》及《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如不能提供证件的,须到本人户籍所在地市(县)计生局出具相对应的证明材料。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入伍前属于兴义户籍且从兴义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须持退伍证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不能提供证件的,须到兴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相对应的证明材料。

4.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加分。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提示:加分审查期间将开放网上报名系统供考生打印《报名信息表》。

(四)考试、资格复审

考试在市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招聘办负责组织,统一进行。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50分)。

如因疫情防控需求等不可抗力需要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时间:2021年9月11日  上午9:30——12: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计算:小数部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成绩(不含加分)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市招聘办会同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对象笔试成绩(不含加分)达到60分及以上,依据笔试成绩折算后加上加分,从高到低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2:1比例确定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折算后加上加分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3)资格复审的所有职位考生须持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证书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以及考生在网上打印的附有照片的《2021年9月贵州省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4)。报考教师职位须提供与报考职位层次、学科(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教师职位的须提供初中及以上(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职位的须提供小学及以上(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

(4)具有中专(技校、职高、高中)且在兴义市驻村满1年及以上的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和前沿指挥所人员(以下简称为驻村干部)满1年及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报考,资格复审须到派出单位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证明需注明驻村工作起止时间),中共兴义市委党建办负责审核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的驻村工作起止时间。

(5)截止到报名前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到我市基层服务满2年及以上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需持市项目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到我市基层服务满2年及以上的“三支一扶”计划的人员、“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人员需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具的书面证明。以上证明均须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现在兴义市单位及乡镇、街道(不含顶效、木陇、郑屯、鲁屯、万屯)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且连续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警务辅助人员报考,资格复审须持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报考兴义市工业和科学技术局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心驻矿安监员职位,资格复审须提供3年及以上煤矿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报经兴义市工业和科学技术局审核认定。

(8)报考3102兴义市人民医院01至08职位的考生须出具国家三级甲等医院工作证明(证明需注明工作年限)。

(9)有工作单位的临聘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10)由市招聘办会同招聘单位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复审公章。

(11)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折算后加上加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12)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1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必须亲笔签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聘用及考试防疫诚信报考承诺书。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14)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下一个环节的人员名单由市招聘办向社会公示。

3.面试、体能测评及总成绩

(1)面试

报考市直部门职位、卫生健康系统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在市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招聘办负责制定面试方案及组织面试工作。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100分)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职位,其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面试结束后,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办法另行通知。

(2)授课(试讲)

报考市教育局职位的考生进行授课(试讲)。由市教育局负责制定授课(试讲)测试方案报市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授课(试讲)(100分)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授课(试讲)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职位,其考生的授课(试讲)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授课(试讲)结束后,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未参加授课(试讲)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授课(试讲)具体时间、地点和办法另行通知。

《面试(授课试讲)准考证》是考生进入面试(授课试讲)、体能测评、体检、考察等环节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存。

(3)体能测评

报考1104兴义市公安局01兴义市警务应急保障服务中心职位且参加面试并取得有效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的考生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市招聘办负责体能测评指导和监督工作,招聘单位负责体能测评组织及具体实施工作。

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精神,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和国家公务员局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我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未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能测评中,报考人员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在场的监督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的不予受理。

4.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2)总成绩按笔试成绩(不含加分)折算为百分制后加上政策加分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1.5+加分)×60% +面试成绩×40%。

(3)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4)成绩查询: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在“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gzxy.gov.cn/gzxysite/xysrsj/)”网站上公示。试卷查询按《贵州省人事考试查卷(卡)暂行规定》执行。

(五)体检

面试(体能测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1104兴义市公安局01兴义市警务应急保障服务中心职位体能测试结束后,从参加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体检对象。

其他职位面试结束后,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体检对象。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由市招聘办指定在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4〕24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市招聘办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后可进行复查。

体检结束后,考生体检结果未达到标准需复检的,考生应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招聘办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市招聘办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各用人主管单位负责组织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考察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审定有《招聘简章》中报考条件“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七)公示拟聘用人员

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gzxy.gov.cn/gzxysite/xysrsj/)”网站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八)办理聘用手续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州人社部门审批备案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凡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

3.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超过规定报到时间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4.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最低服务年限三年(含试用期),期间不予调动及调整聘用岗位。

5.新招聘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五、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三)从事聘用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四)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于报名时提供不实信息或资格审核不符的报考者,一经发现查实,将立即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六)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兴义市考试中心:0859—3915263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受理监督单位:兴义市纪委监委

监督举报电话:0859—3233055

(七)考生查询《招聘简章》请登陆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gzxy.gov.cn/gzxysite/xysrsj/)。在招聘考试过程中,本次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以上对外网站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上述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八)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兴义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1.兴义市2021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市直部门职位一览表

2.兴义市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教师职位一览

3.兴义市2021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卫生健康系统职位一览表

4.2021年9月贵州省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5.报名信息表填写注意事项

6.兴义市2021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加分

7.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

8.兴义市2021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兴义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

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0日


附件1:兴义市2021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市直部门职位一览表31.xls

附件2:兴义市2021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职位一览表118.xls

附件3:兴义市2021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卫生健康系统人员职位一览表60 .xls

附件4:2021年9月贵州省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附件5:报名信息表填写注意事项.docx

附件6:兴义市2021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加分申请表.xls

附件7: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zip

附件8:兴义市2021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docx

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
客服服务热线
15329894551
9:00-18:00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Copyright C 2014-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黔ICP备2020008721号-23

地址:兴义市建设路22号 EMAIL:369003835@qq.com

Powered by PHPYun.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