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集成;销售自行开发后的软件产品;电脑动画设计;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会务服务;批发汽车配件、汽车装饰品(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手续);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服务;销售汽车零配件、汽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