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黔西南州2021年度第六期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 新取证及延续考核及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内各建筑施工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质﹝2015﹞206号)等有关规定和我州相关疫情防控要求,为提升建筑施工企业及人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促进我州建筑业企业发展。经研究,开展黔西南州2021年度第六期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新取证及延续考核及报名工作。现就考核及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注册地在黔西南州范围内的建筑施工企业。
二、考核对象:从事建设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管人员”)。
(一)新取证:
1.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决策权的领导人员。
包括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总裁)、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副总裁)、分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副总裁)、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等。
2.项目负责人(B类):是指取得相应注册执业资格,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具体工程项目管理的人员。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人员和工程项目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分为机械(C1类)、土建(C2类)、综合(C3类)三类。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从事起重机械、土石方机械、桩工机械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土建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从事除起重机械、土石方机械、桩工机械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以外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从事全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新申请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只可以在机械、土建、综合三类中选择一类。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参加土建类安全生产管理专业考试合格后,可以申请取得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土建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参加机械类安全生产管理专业考试合格后,可以申请取得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二)延续: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的黔西南州建筑施工企业的持证人员。
三、参加“安管人员”考核需具备的条件:
(一)新取证条件:
1.申请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相应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法定代表人除外);
(2)与所在企业确立劳动关系;
(3)经所在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2.申请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相应注册执业资格;
(2)与所在企业确立劳动关系;
(3)经所在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3.申请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已满18周岁未满60周岁,身体健康;
(2)具有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与所在企业确立劳动关系,从事施工管理工作两年以上;
(4)经所在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二)延续条件及换发:
1.在证书有效期内未因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在“贵州省建筑业监管和公共服务平台”的信用管理中无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
3.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不符合证书延续条件的应当申请重新考核,不办理证书延续的,证书自动失效。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4月12日15:30至4月13日15:30)。
(二)报名方式:企业统一组织在线报名。
(三)报名程序:由企业登录指定网址,由企业统一报名,统一审核(详细操作流程见操作手册)。在选择报名时,根据考生取证类型(新取或延续)以及报考类别,选择相应考场进行报名。报名后由企业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24小时内进行审核。企业对符合相关报考条件、要求及所填报信息、提供的报名资料等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
(四)报名成功。企业提交考生报名信息,并审核通过后,即视为报名成功。
五、考核时间、地点及方式
考核时间:4月15日-16日。具体见准考证。
考核地点:兴义市地标国际酒店8楼金州厅
考核方式:在线考核。考生报名成功后,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及座位号按时到达相应座位上,待到达考试时间后,按照考试要求进行考试。
六、考试收费
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考核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准考证打印。考生报名成功24小时后,开考前,由本人所在企业自行在报名网站上打印准考证。
八、考试期间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一)应试人员报名考试时应仔细阅读报名文件、报考须知的相关内容及《黔西南州2021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新取证及延续考核及报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提前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并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个人准备和考试准备,考试过程中自觉接受考试工作人员管理,积极配合主办方顺利完成本次考试。
(二)应试人员所在企业(单位)联系人在考试期间应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配合考试机构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确保考试顺利完成。
九、合格线及考试时间
考试总分设置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十、安全生产考核要点
黔西南州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要点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
十一、考核公示
本期考核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我局将考核成绩情况公示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站黔西南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行业主题信息的“政策文件”栏目中,请各参加考核人员及时登录查询,查询网址:http://www.qxn.gov.cn/zwgk/zfjg/zzfcxjsj_5135158/bmxxgkml_5136493/。
十二、落实企业(单位)的主体责任
(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责任
根据省、州有关疫情防控要求,2021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新取证及延续考核及报名涉及报考人员的疫情防控责任,实行企业(单位)负责制。相关要求如下:
1.报考人员所在企业(单位)要明确专人,协助住建主管部门做好考生考前告知与健康排查,属于《黔西南州2021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新取证及延续考核及报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中不得参加考试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报考人员所在企业(单位)要加强对本企业(单位)参加考试人员的健康管理,尤其对有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要督促其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二)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核责任
1.2021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新取证及延续考核及报名由企业统一组织开展,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由企业(单位)负责审核。
2.报考人员所在企业(单位)应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审核报考人员资格。凡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审核报考人员资格不到位、制度执行不严格,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十三、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请各建筑施工企业按照报名程序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报名要求组织报名。上传考生照片时大小须小于10kb。
(二)请各建筑施工企业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考人员的个人健康信息筛查和检测,严防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传播及扩散。
(三)企业在考生报名成功后,在开考前将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完善相关信息并加盖公司公章的《黔西南州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考试承诺书》以及一份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纸质版送到州住建局305办公室。
(四)注册为州内的建筑施工企业,系统内没有账号,需要申请账号的,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如非法人亲自来办理的需带法人授权委托书一份、法人及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如法人亲自办理的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州住建局305办公室办理申请账号。
(五)请各建筑施工企业统一组织好本企业报考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并详细阅读准考证信息,按要求做好准备,参加考核,以免贻误考试。开考后15分钟考生不再允许进入考场。
(六)由于本次考核人数较多,需逐一进行体温检查和扫“贵州健康码”,请各参加考核人员在开考30分钟前到达考点,自行佩戴好口罩,并提前进行“贵州健康码”扫码信息填报,避免出现现场进行个人基础信息填报延误进场情况;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者不得进入考场。
(七)参加考核人员需带身份证、驾驶证件、社保卡等有效证件原件以及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其他证件不得参加考核。
(八)请各参加考核人员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和相关要求,在考试期间出现作弊、替考或其他违反考试纪律要求的,将严肃处理。当即取消本场考试资格,本次考试视为不合格。
(九)考试过程严禁退出考试界面,否则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每位考生每年度报名次数超过三次的,当年度不再有报名考试资格。请各位报名成功考生严格按照考试要求参加考试。
(十一)各企业对本企业报考人员对符合相关报考条件、要求及所填报信息、提供的报名资料等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申请企业,一经查实,我局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所取得的证书并将情况记入企业不良行为档案管理,录入“贵州省建筑业监管和公共服务平台”信用管理。
(十二)考试成绩半年内有效。请企业在规定的时限内,将考核通过人员的资料报到州政务中心住建局窗口进行资格复核,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后复核,按资格复核未通过处理,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十四、咨询服务
咨询电话:3246148(上班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1.企业号操作手册.docx
2.考试须知.docx
3.黔西南州2021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新取证及延续考核及报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docx
4.黔西南州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考试承诺书.docx
黔西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 4月12日